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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加强城市街道和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搞好我市城市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劳动就业 、低保救助等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体系 ,根据国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办法》(黑发[2002]15号)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围绕社保试点“一外三化”(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 ,资金来源多样化,保障制度示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 ,现就全市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2004年11月底 ,全市城区各街道 、社区要全部完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任务,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2005年底,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向县(市)乡镇延伸,按照城区运行模式,建立起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机构。
 
二、工作原则
 
    全市城区街道、社区要按照“三统一”和“四有一能”的原则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平台。
 
“三统一”:
 
    (一)统一机构名称。街道建立的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机构,统一冠名“XXX街道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事务所”;社区建立的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机构,统一冠名“XXX社区居民委员会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站”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二块牌子。承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能,接受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与监督。
 
    (二)统一工作职责。将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及低保救助事务所和工作站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实行“一站式”承诺服务,保证基层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规范运行。
   
    (三)统一使用资金。将民政部门争取的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及劳动部门失业保险和再就业专项资金统一捆绑使用,集中解决社区平台的突出问题。
 
“四有一能”:
 
    一是有办公用房 。重点解决城市社区无办公场所问题 ,采取集中资金统一购买、承租或新建等方式,一次性解决到位。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内设服务窗口、职业指导室、档案室等。统一标识、统一格局、统一制度。
 
    二是有办公设备。集中一定资金,为社区完善配齐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三是有专门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事务所人员编制数,选择有一定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社区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站的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择具备能力并热心社区服务的下岗失业人员,并由社区统一管理。
 
    四是有工作经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统一纳入市财政预算。
“一能”是能够全面承担社会保障、社会就业和低保救助等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按照国家政策,市、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劳动、民政、财政等部门积极履行业务职能,各部门投入社区建设的专项资金统一使用。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确定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在社区平台之间的业务关系,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做好业务衔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劳动保障、低保救助工作机构编制和职责的核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的落实;民政、劳动部门负责做好基层城市低保工作与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职能衔接配合和信息网络的连接;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所属企业做好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有关工作。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街道 、社区做好本单位下岗失业人员 、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工作。新闻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这社会保障和低只救助管理服务社会化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关键是要有一支较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各级各部门要从抓街道、社区两级工作人员的素质着手,把好用人关,选拔聘用德才兼备、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承担工作,并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岗位需要。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平台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佳木斯市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书滨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宋洁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周  佳  市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宋德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
    魏春禾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
    周  亚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源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薛  平  郊区(永红)政府副区长
 
丁志强  向阳区政府副区长
 
李佳贵  前进区政府副区长
 
周  雷  东风区区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源波兼任。
 
    各城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市里的安排抓好本辖区的劳动保障和低保救助工作平台建设。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并列入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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