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36号文件对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根据国发3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要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并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一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培训结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努力做好后续服务。三是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根据他们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