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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科室评选办法
    佳木斯市就业局       
争创文明科室评选办法
 
 
    按照市委、区精神文明办部署,为了大力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全局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机关作风,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根本,以机关全面提速为主线,紧紧围绕就业和创业工作,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加快劳动就业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和作风、纪律保证。
 
二、争创范围
    各科室均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办法
    创建活动实行达标申报制。各支部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照评选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评选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自查达到评选标准后,由科室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交到支部。支委会进行研究,对照标准,确定推荐上报的先进科室报局党总支。一个支部只能上报一个科室。
 
四、评选标准
  (一)工作业绩:1、工作人员创造性地完成业务工作
任务。对本科室负责的常规性工作能够不等不靠,工作程序清晰易操作,按章办事;主动思考,落实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圆满完成科室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种资料健全,管理规范。2、主动配合做好重点工作。围绕阶段性中心工作,与其他兄弟科室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协调,保证部内各项工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优质服务
  1、效能建设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机制创新,减少办
事环节,合理配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科室内部实行精细化管理。
  2、服务到位。一是信息服务到位。通过多种方式,公
开信息资源,为基层和广大下岗失业群众提供相关信息。二是政策服务到位。能够及时地就法律法规、发展政策进行解释、指导,有完善的便民、利民、亲民措施。三是协调服务到位。对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生活遇到的实际难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四是服务指导到位。主动与基层、与下岗失业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难题,指导得力。
  3、科室成员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各
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承诺时限,钻石业务,业务水平提高快。
  4、实行首问责任制,群众到科室办事时,承办人必须
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科室人员按时上岗,不随便脱岗;上岗时,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5、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办事公开制度,对群众要求
公开的项目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及时公开。
 
  (三)文明诚信
  1、能够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室成
员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热心公益事业,自觉参加扶困捐助活动,勇于与社会不良现象做斗争。
  2、树立“信用为本”观念,重信守诺,以诚待人
、正直坦白、取信于民。在政务活动中无失信、缺信现象,在服务和监管对象中有较高的公信力,工作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3、办公环境文明卫生,室内外无烟头,无纸屑,无
蛛网,无暴露垃圾,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工作人员着装庄重,言行规范,严格遵守各项禁令。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文明科室”评选或撤销其“文明科室”荣誉称号:
  1、科室人员不团结、搞内耗。成员中有不廉洁从政行为的,如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损公肥私等。
  2、严重官僚主义,群众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如火灾、失盗、失密等。
  5、工作责任心差,出现重大差错或延误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6、出现严重不文明、不团结现象的,如打架斗殴等。
  7、办公室卫生脏、乱、差,不按时按要求打扫责任卫生区的。
  8、科室人员有无故不参加局内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
  9、科室人员上班有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月累计达3次以上。
  10、科室人员上班时间有上网炒股、玩游戏的。
  11、违反其他文明规范的。
 
五、评选程序
  1、科室对标申报。各科室按照评选标准自行对标,认为已符合文明科室标准,向党总支提出申请,不提出申请不被列入评选范围。
  2、申报审核。党总支对各科室上报情况按照标准进行认真对照、考核、评选,确定文明科室。
  3、文明科室比例按百分之四十评选。
  4、命名表彰。党总支对评选出的文明科室发“文明科室”标志牌。
 
六、几点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争创“文明科室”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思想发动,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党总去在抓好本科室创建工作的同时,要不定期对各科室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了解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对各科室意见和满意程度,引导组工干部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积极参与到争创活动中。
  2、对于争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归纳、提炼、总结和宣传,注意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规律性的认识,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运用到今后各部门自身建设的经常性实践中,形成长效机制。
 
  本办法由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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