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创业型社区和创业型村屯建设,全面提升全民创业层次和质量,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倍增效应,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实施积极的创业扶持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政府促进创业的方针,以社区和村屯为创建对象,以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农民工及广大农民自主创业为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进一步改善社区和村屯的创业环境,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社区、村屯创业机制和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体系,使社区、村屯内各类创业主体在创业中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推动社区和村屯发展壮大,开创全市创业环境优良、服务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到位的社区和村屯创业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业型社区和创业型村屯的创建活动,五年发展规划目标是:2008年底,全市10%以上的社区和村屯达到创业型社区(村屯)标准;2009年底,全市20%的社区和村屯达到创业型社区(村屯)标准;2010年底,全市30%的社区和村屯达到创业型社区(村屯)标准;2011年底,全市40%的社区和村屯达到创业型社区(村屯)标准;2012年底,全市50%的社区和村屯达到创业型社区(村屯)标准。
2008年,各县(市)区选树创业型社区(村屯)任务指标是:
创业型社区:外县(市)各1个,向阳区、东风区各4个,前进区、郊区各3个。
创业型村屯:富锦市10个、同江市5个、桦川县6个、桦南县9个、汤原县8个、抚远县5个、向阳区2个、东风区6个、郊区8个、前进区1个。
三、创建内容及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1、组织机构健全。社区和村屯居委会高度重视全民创业行动的开展,建立1个创业工作站,对待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实行创业“一站式”服务,社区(村屯)主任兼站长,并有专人负责全民创业行动的开展。
2、工作有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出本社区(村屯)创业行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对社区(村屯)创业人员创业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本社区(村屯)季度创业分析报告。
3、规章制度健全。社区(村屯)对创业咨询、创业项目、创业帮扶、创业跟踪服务有一整套的制度和规范的办事程序,并进行公示,相关图板上墙。
(二)加强动态管理,基础工作到位
1、全面掌握基础信息。建立社区(村屯)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成功者档案和创业带动就业人员登记表。
2、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对创业者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每月按时向区(县)创业办上报创业工作报表,区(县)按时向市创业办上报。
(三)加强政策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到位
1、认真落实好创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社区创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率达到100%,为符合条件的村屯失地农民办理《求职证》率达到100%,并积极为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贷款、减免相关税费等业务。
2、加强创业培训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掌握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全年社区(村屯)创业培训人数达到登记人数的60%以上,培训后合格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90%以上,创业成功人数占培训合格人数的50%以上。
3、做好创业项目储备工作。社区创业工作人员要积极收集适合本社区的创业项目,对创业者进行帮扶,全年储备创业项目达到10个以上;村屯储备项目达到20个以上。
4、社区和村屯带头创办、帮扶企业。每个社区创办或合办企业1个,村屯达到2个;每千户居民社区帮扶创业者创办实体10个,带动就业300人以上。每千户农民村屯帮扶创业者创办实体15个,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5、社区和村屯创业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性和典型性。社区和村屯内的创业者人数达到本辖区内法定劳动年龄人口总数的3%以上;社区内创业企业投资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至少有5家企业、达到50万元以上的至少有1家企业。村屯内创业企业投资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至少有6家企业,达到50万元以上的至少有2家企业。
6、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社区和村屯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在500人以上;定期发布用工信息,积极开展职介工作,使社区和村屯内的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到位
1、积极开展全民创业的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网络等有效载体,宣传创业政策,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创业精神,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各类创业稿件10篇以上;
2、积极培育社区和村屯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通过居民推荐、居民小组联评、企业自荐等多种方式树立创业明星3人以上,把立得住的创业明星事迹广泛宣传,进而带动更多的社区居民和村民投身到全民创业行动中来;
3、形成本社区和本村屯的创业文化。进一步加强社区和村屯创业文化建设,组织创业者深入开展公益活动,帮助辖区内困难人群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本辖区独有的文化品牌。